南寧金屬軟管和儲罐的共震
南寧金屬軟管和儲罐的共震
儲罐與關鍵進出口貿(mào)易管道的剛度比和質(zhì)量比相距很大, 假如二者的基礎自振頻率同樣或相仿, 在地震災害功效下可能產(chǎn)生共震, 進而加劇儲罐的毀壞, 因此 金屬軟管的基礎自振頻率應高過儲罐基礎自振頻率的50%[1]。儲罐的自振頻率計算方法以下:
式中f1———儲罐基礎自振頻率, Hz;
T1———儲罐基礎自振周期時間, s;
r0———儲罐體形系數(shù);
hw———液位高寬比, m;
r1———底圈罐內(nèi)均值半經(jīng), m;
t1/3———液位高寬比1/3處的罐內(nèi)薄厚, m (不包括浸蝕裕量) 。
注:式 (1.3.2) 為儲罐梁式震動基礎周期時間[2]的簡單化類似公式計算。
儲罐體形系數(shù)的明確見表1。 (注:d1為底圈罐內(nèi)均值直徑, m)
表1 儲罐體形系數(shù)
一般嚴苛依照生產(chǎn)制造技術標準生產(chǎn)制造的金屬軟管, 其基礎自振頻率均高過10 Hz。當儲罐的基礎自振頻率小于或相當于7 Hz時, 并不考慮到儲罐和金屬軟管的共震危害。